白澄宇:如何确定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利率
栏目:行业研究 发布时间:2012-07-11

作为一种兼具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双重价值的信贷业务,确定小额信贷的利率应遵循双底线原则,既要满足小额信贷机构发展的需要,又要保证小额信贷客户发展的需要,才能实现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2010年,在印度安得拉邦发生的小额信贷危机是源自该邦政府的干预,理由之一是,政府认为小额信贷机构向客户收取高达40%的利率,是在剥削穷人,与其宣扬的帮助穷人的社会目标背道而驰。事后,印度中央银行发布报告,建议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不超过24%。这一事件在全球再次引发了关于小额信贷利率的争论,其中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是认为小额信贷的利率应该市场化,政府不应干预;二是认为政府应该严格控制利率,杜绝高利贷对穷人的剥削。

我国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在发布有关小额贷款机构管理办法时,将小额贷款机构的贷款利率限制在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但国内有学者强烈反对这种利率限制,主张利率完全市场化,甚至提出取消高利贷的概念。

利率市场化是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原则,但对于小额信贷这种特殊的业务需要有特殊的考虑。这里所说的小额信贷是国际公认的概念,即为贫困、低收入家庭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非抵押信用贷款服务,并非国内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国内外小额信贷实践证明,小额信贷必须坚持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双赢的原则。一方面,要保证客户能够通过小额信贷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在根本上降低客户的借贷风险,这是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小额信贷机构能够自负盈亏并不断扩大规模,可持续地为社会金字塔最底层的民众提供有效的信贷服务。结合两个目标因素而确定的小额信贷贷款利率,才是真正的可持续的小额信贷利率。它有两个限制因素:下限是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自负盈亏,上限是客户有可持续的承受能力。

可持续利率的财务底线

小额信贷可持续利率的财务底线应该保证小额信贷机构可以自负盈亏并可扩大规模,其基本原则是利率覆盖所有成本因素,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可持续的利率 = 操作成本 风险 通货膨胀 融资成本 适当的利润

操作成本:所有经营成本,包括培训、市场营销等费用。

风险:任何小额信贷都不可能长期保持100%还款率,如果不弥补坏账损失就会折本。小额信贷机构需要通过计提坏账损失准备金的方式弥补风险损失。坏账损失准备金的提取会直接减少收益,可以看作是一种成本。国际上小额信贷机构普遍使用的坏账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式是风险贷款账龄法,根据风险贷款的时间长短按比例提取。

通货膨胀:通货膨胀会造成资产贬值损失,应当作为一种成本,在调整报表时加以弥补。

融资成本:弥补以上三项成本可满足小额信贷简单再生产的需要,要扩大再生产,就需要有新的资金来源,无非有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方式。储蓄是直接融资,需要给储户支付存款利息;从金融机构拆借是间接融资,要支付借款利率。

适当的利润:小额信贷机构的直接融资还可通过股东增资和利润积累,或发行股票证券。因此,小额信贷机构必须能够产生满足投资者回报要求的利润。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最终将作为成本转嫁到客户身上。

可持续利率的社会责任上限

通过经济账来确定利率下限的规则比较容易被接受,也容易计算。如何确定符合社会目标的利率上限,很难有明确答案,受社会道德观念和传统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现提出以下做法供参考:

第一是社会企业或社会投资做法。社会企业是以实现某些社会目标为宗旨的企业,这种企业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但要有多少利润却没有标准。例如,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尤努斯教授主张社会企业应该是零分红企业,但可以考虑有超过成本10%的盈利用于积累和扩大规模。这是一种极端的方式。

一般的社会企业和社会投资则以行业平均回报率为参照考虑利润和分红指标的上限。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第二是通过社会绩效评估来确定客户可承受的利率。社会绩效评估是近年来在国际上新出现的小额信贷管理方式,其中一个工具是通过小额信贷客户的生活状况,评估小额信贷机构社会目标的实现情况。利用这个工具,可以判断客户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否得到改善。贷款利率是影响客户收入的重要因素,因此可以将客户收入增减情况作为制定利率的参考。但影响客户收入的因素也很多,会让这种方法十分复杂,可操作性不强。

市场发展与利率的确定

虽然小额信贷利率要考虑社会目标和社会责任,但在上述上下限之间的利率水平是需要通过市场决定的,即由供求关系决定,并随市场的发展而变化。一般来说,由于传统金融机构无法为穷人提供信贷服务,供给存在空白或严重短缺,在小额信贷市场上,攻击缺口是常态,但随着小额信贷的创新与发展,市场供给和需求会趋于平衡,利率也会逐渐趋于更加合理。

在小额信贷市场发展初期,供给缺口极大,需求的利率弹性是刚性的,利率上涨在一定范围内不会影响借款需求,往往是供给方定价。此时,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会确定在覆盖成本的利率和客户经营利润率之间的水平。在墨西哥,商业小额信贷机构的部分产品利率高达100%。虽然当地客户的经营利润可以支付这样的高利率,但这不符合小额信贷的社会目标。在这个阶段,作为有社会目标或社会责任的小额信贷机构,应该自觉约束对利润的追求,采用适当的利率。

在小额信贷市场发展的成熟期,市场达到相对均衡,小额信贷的利率会维持在覆盖成本的利率加金融市场平均利润率之间的水平上。这里有一个前提假设,即小额信贷客户的经营利润率一般会高于金融市场平均利润率,其原因是家庭经营一般不计劳动力成本,会使客户在感觉上高估经营利润。否则,小额信贷客户不会借款去亏本经营,除非借款目的是应对家庭紧急需要。

在小额信贷市场竞争期,贷款利率可能下降,可能会使投资者退出市场。小额信贷机构应该通过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方式保持机构财务可持续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应恶性竞争、舍本经营。最终,经营不善、效率低下的机构将被清洗出市场。

捐赠和补贴

由于针对贫困特别是偏远地区客户的经营成本很高,而贫困客户承受利率的能力相对更低,在技术和经营方式无法克服成本障碍而可持续为那部分客户提供服务时,需要非市场力量的支持和帮助,包括政府或民间的捐赠、直接或间接的经营补贴。传统的政府农业信贷和扶贫信贷都是采用捐赠和补贴的办法。这种方式虽然可以让金融服务延伸到最低端客户,但缺少可持续性,其弊端已有很多文献加以论述,这里不再赘言。

我国小额信贷最初也是通过国际组织或政府援助和补贴项目开办的,且大多是通过非营利机构经营的。这些机构虽然为大量贫困人口提供了所需的金融服务,但由于受到法律地位、资金来源和管理能力的限制,很难实现大规模可持续发展。为克服这些障碍,目前很多非营利组织的小额信贷机构正寻求商业化改制。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制定合理的可持续的利率政策,其遇到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在财务上对无偿捐赠资金和补贴进行成本处理和调整。笔者的建议如下:

一是无偿捐赠资金:由于大部分非营利机构没有明确的产权设置,其使用的贷款本金属于公益信托资金,可视为长期借款,应该计算资金成本,利率可以用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参照。

二是补贴:包括政府兼职人员工资、房租补贴、交通补贴等政府实物补贴。如果政府不提供这些补贴,则这些开支就会直接成为机构的操作成本,所以应该将各种隐形补贴当作成本处理。商务部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要求其管理的小额信贷机构必须将补贴作为影子成本加以计算,在损益表里专门列出影子成本科目。

对利率的监管

如果小额信贷投资者和经营者能够按照上述原则理性地确定小额信贷贷款利率,则无须政府出面对利率加以干预。但是,由于小额信贷行业正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投资者、经营者和整个市场都不成熟,市场信息不健全,容易产生盲目性。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对小额信贷利率进行适当指导甚至监管是必要的。在不同的市场发展阶段,可以采用不同的有针对性的监管策略。

在市场发展初期,应该对利率上限做适当的规定,建议将上限定在客户平均经营利润率的50%左右。在市场均衡阶段,无须政府干预利率;在市场饱和与竞争期,政府应采取监管措施防止恶性竞争。

在国际小额信贷市场上,可持续的贷款利率一般在40%左右。在小额信贷的发源地孟加拉,市场相对成熟,因有孟加拉乡村银行、brac、asa等巨型小额信贷机构和上千家小型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的长期存在,市场利率已经降低到20%左右。在墨西哥,虽然目前的市场利率在60%以上,但随着更多的如compartamas这样的大型小额信贷机构的成长,市场利率也会逐渐降低。

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贷款利率应限制在基准利率4倍以内,其依据是对高利贷的司法解释,更多地带有道德约束,而不是市场约束。根据国际小额信贷市场的经验和我国国情,笔者建议将小额信贷可持续的利率水平确定在4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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